张江长三角科技城
创星园各基地企业:

 

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6号)的规定,以下五个规范性文件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感兴趣的企业可以按文件名称和文号自行查阅了解。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

 

文号:沪科〔98〕第229号

 

2.《上海市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文号:沪科合〔2004〕第16号

 

3.《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文号:沪科合〔2008〕第025号

 

4.《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沪科合〔2009〕第007号

 

5.《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文号:沪科〔2009〕第586号

 

特此通知。

 

创星园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