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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钦)为落实进一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明确了继续执行好核定征收企业与查账征收企业同样享受减半征收优惠的政策,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

今年将进一步降低企业预缴时享受税收优惠的门槛,即使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也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此外,国税总局还简化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专门备案,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另外,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政策调整后,小微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也有了变化,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这也将进一步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