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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苗苗 罗先彬)广西自治区环保厅18日介绍,广西多名市县干部因当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展缓慢,被相关部门“约谈”。

根据《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广西住建厅、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2015年污垃项目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内,广西需完成2086公里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消减4700吨氨氮,城镇生活源氨氮4250吨的减排任务,并消灭县级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西共有22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占应开工总数的32%。严重滞后的项目中,柳州、玉林、河池市、贺州、来宾市、钦州市、南宁、桂林等地皆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展缓慢情况。

其中,来宾市2014年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而受到区域限批,至今尚未解限。

2015年,广西应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有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下一步,广西自治区政府将组织住建厅、环保厅和发改委等部门,每2个月对广西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未能完成新增污水处理量任务、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实行环评限批。

此外,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县,直接取消“十佳县”评比资格,并追究县相关责任人责任。(完)